兰生股份: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4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 家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