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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科技: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关联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定 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