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 《执行委员会主席工作细则》
《沈阳 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主席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和执委会批准的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主席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有效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章 执委会主席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执委会主席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 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