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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 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所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