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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 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一)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 值 1%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二) 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提供担保、提供财 务资助除外): 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值的 50%以上; (十三)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 审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