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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 章程》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长领 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薪酬或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三章 职 责 第 六 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 七 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 保证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 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交易所办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