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 恒力石化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组织 和行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述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