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 恒力石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利益的原则; (四)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