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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微半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公司监 事、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父母、子女。 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