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征收国债等利息增值税,居民月购10万免税
Sou Hu Cai Jing·2025-08-05 21:43
财税部门明确,所称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 的、按约定还本付息并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8月1日公告称,截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增值税。自然人购买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按照19号公告的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免税 政策。 这意味着,根据目前政策,散户居民将享受免增值税免税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目前政策,散户居民将享受免增值税免税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专家分析,两部委联合出台增值税新政,一是为了缓 解财政压力,为育儿补贴等大笔社会保障开支扩大税源。二是引导更多资金从债市流入股市 文|《财经》记者 邹碧颖 编辑|王延春 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近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上述公告。 新政策采取"新老划段"原则:对在8月8日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 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