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结果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关于仲裁事项情况概述 荣联科技(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经达")作为申请人,曾于2024年5月15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以下简称"国际贸仲")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根据双方于 2021年1月15日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等相关约定,向公司履行相应业绩补偿承诺。以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仲裁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东经达的通知,获悉本次仲裁案件已经国际贸仲审理终结,并收到《裁决 书》([202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913号)。仲裁庭根据各方提交的书面证据材料和庭审调查情况,认为 《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第7.4条约定的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承担补偿义务的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