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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川药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25-28 楼 邮编: 200085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八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行政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