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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4 日 以现场会议并结合通讯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拟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 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助于公司盘 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基金份额认购的交易价格根据最 终市场询价结果确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胡裔光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 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裔光、王永海、杜至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