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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或"上市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 50 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 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如下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控 制本次交易事项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 范围。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 上市公司已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了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