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 利尔化学《股东会议事规则》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股东会 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 (六)对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