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设置与职责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 中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且至少有 1 人应是会 计专业人士;当公司总人数超过 300 人,应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董事可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解任。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