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