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泉啤酒: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理班子的工作程序和行为方式,保证经理班子依法行 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并主持,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参加,根据会议内容,总经理助理及相关部 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三条 经理办公会的工作机构是总经理办公室。 (七)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理人员; (八)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向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 外派董事、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等人选,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九) 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 审定年度预算内的各项费用,对大额资金与预算外支出, 上报董事会审批; 第六条 经理办公会在研究制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安全生 产、劳动保护、福利待遇、退休养老保险等涉及职工利益的实施方 案时,可邀请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三章 职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