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山东两支行被罚共55万 信贷管理不到位等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8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 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临金罚决字〔2025〕17号-18号)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商城支 行、吴昊(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商城支行客户经理)存在信贷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商城支行处以罚款30万元;对吴 昊处以警告。 同日公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东金罚决字〔2025〕3号-4 号)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利支行、赵胜(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金辰社区支行 行长)存在违规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利支行处以罚款25万元;对赵 胜处以警告。 以下为原文: | | 当事人名 | 行政处罚 | 主要违法 | 行政处罚 | 作出决定 | | --- | --- | --- | --- | --- | --- | | 序号 | 称 | 决定书文 름 | 违规行为 | 内容 | 机关 | | 1 |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 临金罚决 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