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的内容。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证券部是公司专门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 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