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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度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集团" 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章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