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08月)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 内幕信息的保密及内幕知情人信息登记报备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 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