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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禧科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47人,合计55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及满足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12-5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12-5 号 致: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作为银禧科技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