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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以善意文明司法护航民营经济
Sou Hu Cai Jing·2025-08-08 12:12

行政允诺不落实、招商引资协议政府方违约、行政处罚畸重、人为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等等,这些一度都 是敏感的司法话题,也是之前民营企业要求司法果断出手的关键诉求。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之 后,民企对公平竞争环境、司法救济有了更高的期待,人民法院要敢于动真碰硬,对个别政府的违规、 违约、"清单之外再设门槛"等问题做出及时纠正,实施严格司法审核,对权力的任性说不。 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25条司法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法治保障,也将推动前不久实施的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和相关规则,融入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最高法强调,以善意文明司法激发法治活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让法治成为固根本、稳预期、 利长远的"定心丸"。 首先,平等保护产权是中央明确的"大原则",更要落实在"小细节"里,要让民营企业家在遭遇各种"玻 璃天花板"时,有便捷的司法救济渠道,要让司法审判有效规制个别地方政府私设的"土政策""土围 墙",从而能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最高法在《指导意见》中明确:人民法院要依法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