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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股份: 永兴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