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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回对外财务资助部分款项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鑫樾")系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盛业")的参股公司,中北盛业持有朗鑫樾 45%股权,南京朗福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朗福")持有朗鑫樾30%股权,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德基金")持有朗鑫樾25%股权。朗鑫樾目前主要业务系南京江宁 NO.2017G62项目地块(以下简称"NO.2017G62项目")的开发建设及销售。 为满足朗鑫樾开发的NO.2017G62项目运营和管理所需的资金需求,经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7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北盛业于 NO.2017G62项目开发初始阶段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以股东借款形式向朗鑫樾提供了不超过70,875万 元(年利率8%)的财务资助,期限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