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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 晶华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可兼任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