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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 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 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