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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 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2025年8月)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 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公司各 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关工作细则,细则应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定,各子公 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投诉、举报事项主要包括: (一)违反《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等行为。 a)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纪行为的举报,属公司相关规章规定 的违纪行为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报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查 方式,并对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b)涉及公司层面管理缺陷或其他重大失误的举报,内部审计部门也应立即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根据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和要求提出调查方式,在查明情况 后,由负责调查的部门提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