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长青 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民生 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通过定期的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沟通访谈及列席重要会议等方式,对长青 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证监许可[2018]209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913.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公开发行可转 债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13,800,00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