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赛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同时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均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 2 名,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