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虹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