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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 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及其他 44 名股东 以下简称 交易对 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恒扬数据"、 标的公司")99.8555%股权 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 易前 12 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敏 温 波 宋 平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 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书的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