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久光电: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心,杜绝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发生,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年报信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中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适用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差错是指报出的年报信息中有瞒报、错报、漏报的情 况,使用这些信息将导致或已经导致公司年报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出现 重大遗漏。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负责人、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