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久光电: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 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 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交易)适用于公司的以下事项: 第五条 公司进行投资(交易)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 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 进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 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