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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 子公司管理制度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 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服务等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同时,应当执行公 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 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管理控制, 应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规范运作 第七条 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和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 部控制制度。 第八条 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依法设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 第九条 子公司应按照其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记录 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董事、股东或授权代表、监事签字。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母公司")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促进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