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楼 邮编:200085 电话/Tel:+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八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亦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