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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辰集团: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南市会想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曾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约定三人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股东会就公司相 关事项表决时,均保持一致,协议有效期至公司上市后三十六个月为止。 动协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25年4月18日。王泽宁、王丽卿、陈文柱于 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2025年4月18日协议到期后终止。《一致行动协议》到期 后,福建农开发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泽宁、王丽卿、陈 文柱变更为王泽宁。 公司本次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同时,拟由福建农开发、 漳州金万辰、王泽宁、张海国向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 鹏转让上市公司9,89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