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所列明的各项要求。 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 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福建万辰生物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实 际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合计持有的 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优"、"标的公司")49%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