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 制定和执行情况 之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邮编:100026 电话/Tel: 010-65890699 传真/Fax: 010-6517680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八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京证字【2025】第 0428 号 (一)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法律意见书》的释义适用于本 专项核查意见。 (二)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所作出的声明同时适用于本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第二节 正 文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南市会 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49.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