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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等担保行为,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 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公 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