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章 突发事件归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 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等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影响证券市场稳定, 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解决的风险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二)经营类 (三)政策及环境类 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 成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资产安全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子(分)公司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 处理。 (四)信息类 第三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