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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 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亚 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权对相关事项进 行处置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重大投资决策的权限与程序 第三条 本条所称"投资"指权益投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投资、风险投资、 证券投资等行为。具体包括: 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等; 产、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 协议、放弃权利等; 公司进行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含参与其他上市公 司定向增发)、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须 执行本制度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经营投资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