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 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以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