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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一号 电子邮 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北京嘉里中心北楼 27 层 电 话 Tel.: 86-10-5769-5600 邮政编码:100020 传 真 Fax: 86-10-5769-5788 Beijing 100020, PRC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的法律意见书 致: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现就鹏鼎控股(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的有关事项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及其他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的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