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的二手电动汽车不带电池,法院认定构成重大误解判决撤销合同
Xin Jing Bao·2025-08-12 12:55
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买来的电动汽车却不带电池,买主认为卖家和平台未提供车辆真实信息,要求退 钱退车被拒。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宣判本案,认定姚先生订立合同存在重大误 解,判决撤销二手车买卖合同。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姚先生通过二手交易平台以17.82万元拍得一辆电动汽车,收到车时却发现没有电 池。经过核实,姚先生才知道其购买的车辆是租赁电池版本,姚先生每月要额外支付1560元租赁费,如 果买断电池要再另支付10万元。 姚先生再次搜索交易平台发现,在售的同型号汽车有"电池租赁"或者"电池买断"的标记,且价格相差很 大。向平台工作人员询问,工作人员回复说没听说该品牌有租赁电池。姚先生认为如此重要的车辆信 息,平台未提前核实告知,造成其对交易产生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要求撤销合同并退钱还车。 王女士已向平台告知电池租赁一事,王女士对此不存在违约行为。平台作为居间服务方未向买方披露该 信息,未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如实报告,平台对于合同被撤销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二手车买卖合同,王女士向姚先生退还购车款,姚先生向王女士返还电动汽车,某 汽车服务公司向姚先生退还服务费、赔偿车辆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