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发展: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司 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可; 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 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4559%股份,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特此说明。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