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连收3份监管措施 李卫国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3日讯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11日披露的关于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李卫国、张志萍、张蓓、徐玮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002271.SZ)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披露 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公司通过销售人员借款、财务人员转账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李卫国提供 资金6950万元,其中2023年全年发生额2000万元,2024年全年发生额495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截至2024年5月相关款项均已归还,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二、财务核算不规范 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以下问题:部分光伏组件销售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营业收入不准确;部分 工程项目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部分工程项目居间费核算不准确;部分抵账资产债务重组核算不准确, 信息披露不规范;使用预付款不当冲减应收账款,个别其他应收款账龄划分错误。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