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微: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