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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凯微: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的有关 工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 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勤 勉的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